海水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海洋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蛋白质供给、粮食安全保障和带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及其生态环境监管,事关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海水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既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意见》从强化环评管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排污口信息台账、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制定排放标准、推进尾水监测、实施分类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等方面,细化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推动解决部分地区海水养殖业不规范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助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和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沿海各级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因地制宜积极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以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实际成效,切实推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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